昆明个人贷款服务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正义路58号
冯经理
1808385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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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出台了一项新政,允许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混合贷款。这一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性。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昆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混合贷款政策规定。
1.适用人群昆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混合贷款政策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者:
在昆明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且已经办理商业贷款的个人;
公积金缴存连续满一年的职工购房的,且房屋首次获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者。
2.转换比例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混合贷款的比例为1:1,即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各占50%。
3.贷款期限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各自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总期限不得超过30年。
4.还款方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分别按照各自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具体还款方式根据银行规定而异。
5.办理流程购房者需要到自己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混合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6.注意事项购房者必须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转换办理;
转换办理后,购房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购房者需按照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还款。
总之,昆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混合贷款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和可能性。但是,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也需仔细了解政策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以免因不当操作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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