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个人贷款服务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正义路58号
冯经理
1808385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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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昆明市公积金贷款有以下限制条件:
职工家庭在昆明市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2个月(含12月)即可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昆明市有合法稳定的户籍,并有相关户口迁移证明。
购房款完全来源昆明市内合法稳定收入,且本人和直系亲属在昆明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
职工本人和配偶在现单位名下没有其它贷款、借款。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居住证明、最近6个月工资流水及公积金缴存证明等相关资料。
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把准备好的资料一同到公积金中心申请,递交后核实。
核实通过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需要向银行提供更多相关资料,并与银行签订购房合同,缴纳首付款并办理贷款手续。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注意递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以及贷款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清晰明确,如有疑虑需要咨询专业人士。
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公积金贷款,能够帮助家庭实现更好的住房条件。但同时,公积金贷款也有着一定的限制条件。
首先,职工家庭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同时具备一定的身份证明并且要在昆明市有稳定住所,以及房款来源必须是昆明市内合法稳定收入。
其次,公积金贷款需要已经还清了之前的其他贷款,以保证职工家庭的债务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而言,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齐全申请资料之后进行申请,核实通过后需要与相应的银行签署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审批规定,并确保各项条款签署前仔细阅读。对于有疑问的申请人可咨询专业人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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